我國醞釀出臺《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正在向公眾征求意見,4月份將向相關部門提交。其中,違法食用或銷售貓狗肉者高可被罰款五千元并被拘留15天的提法在社會上引發巨大反響。
據了解,《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分為9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動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寵物等多類動物的反虐待措施,動物醫療、動物運輸、動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責任以及附則。其中引人注目的一條是“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并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動物保護志愿者:餐桌上的貓狗多來自偷搶
“如果這一法規順利出臺,至少在保護動物、制止虐殺動物時有法可依。”動物保護組織“亞洲動物基金”項目經理馮冬梅說,餐桌上的貓狗往往是偷搶來的,其背后有條龐大的黑色產業鏈。
據了解,廣東的動物保護組織志愿者近年來在愛寵一族的支持下,多次攔截運送貓狗的車輛,解救被偷搶的貓狗。但這一行為贏得口碑,卻缺少法律保障。1月24日,本報就曾報道增城一村民到車前怒攔偷狗賊,結果被偷狗賊車碾身亡的慘劇。
馮冬梅說,廣東、貴州、東北等地區都有吃貓狗肉的飲食風俗,“但并不意味著我們要把這種殘忍的做法傳承給下一代。”
市民:立法禁食貓狗肉值得商榷
記者發現,絕大多數受訪市民贊成不吃貓狗肉,其中也包括了一些不喜歡養寵物的人士,但也有市民認為,以立法的形式禁吃貓狗肉,值得商榷。
市民
人大代表保護動物廣東先行一步試驗動物要先打麻藥再行“手術”
昨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省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朱列玉對有關部門透露,廣東在保護動物方面已邁出重要一步,《廣東省實驗動物管理條例(草案)》現已起草完成,正等待人大審議通過。該條例主要是立法保護試驗用動物,其中規定,試驗用動物不是不能殺,但是必須實施“安樂死”,如果要對其進行“手術”試驗,則必須打麻藥。
朱列玉說,歐美一些發達國家,在動物保護立法方面非常完善,食用、虐待動物都有可能構成犯罪,甚至是重罪。
“貓狗這些動物自古以來就陪伴著人類,不是用來吃的。”朱列玉認為,《反虐待動物法》的出臺,符合人們的食用習慣和情況需要。幾年前發生的虐貓事件曾一度在網絡上引起極大反響,到現在很多人印象還很深刻。“一旦具體法律出臺,對肇事者的處理也將有一個明確的法律依據”。
首席起草專家建議立法反虐待動物并非一刀切處罰各地自行決定
今年北京兩會上,北京市政協委員、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紀文再次建議立法反虐待動物,并接受本報的專訪。
常紀文認為,禁食貓狗在除廣東之外的諸多地方已經形成了認識共識,但考慮一些民族吃狗肉的風俗習慣,建議稿中也將具體懲罰措施下放到各個省市自行制定,并非一刀切的禁止。
如何有效監督保證反虐待法有效施行?他提出,“就像打假一樣,反虐待動物,也有相應的執法機關,動物保護組織,百姓都可通過電話舉報等方式對虐待動物行為進行監督。”
殘酷虐殺
貓狗由于反抗性強,往往更易被粗暴虐殺。它們從被抓、被關入狹窄擁擠的籠子,尾巴和腳被夾斷,沒吃沒喝。
由于人們聽信“生宰的貓狗肉味更鮮”的傳言,貓狗被屠宰的方法異常殘忍:喉嚨被鐵鉗鉗住,被人用棍棒痛擊頭部,用刀割開喉嚨或被刀刺進腹部,被電擊、被勒死,或者還可能被活活扔到開水里燙死,慘不忍睹。
正是由于貓狗無法規模化飼養,被偷盜來的貓狗往往沒有經過任何部門檢驗檢疫就上了餐桌,安全無法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