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實行有一段時間了,很多養狗的市民對這個條例還不太了解。3月5日,家住秀廂大道的一居民因違規養犬領到了南寧市首張養犬擾民整改通知書。記者近日調查發現,該居民的行為其實并非唯一。
常見問題一:養狗地點違規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某高校,有些學生悠閑地在學校草坪上遛狗,這些狗都以京巴、吉娃娃這類小型犬為主。記者向幾名同學了解這些狗養在什么地方,他們都說是養在宿舍陽臺。不過這些同學也說,在宿舍養狗得小心,因為學校早有規定,在宿舍不能養狗,一旦被宿舍管理員發現,會被要求立即把狗送走,如果不送走,就會被沒收。
解析:《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一章總則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機關辦公區、醫院服務區、學校(含幼兒園)的教學區、學生宿舍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為禁止養犬區。
常見問題二:養狗數量超標
2009年,南寧市大沙田陽光新城25棟的居民可謂深受犬害——女居民李某居然養了15條狗,弄得樓里狗毛滿天飛,而且李某經常把沖洗狗排泄物的污水直接從陽臺排出,樓下居民怨聲載道。
李某解釋說,她養的狗生小狗也是沒辦法的事,她想安置狗,但需要時間。
解析:李某違反了《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的兩條規定。首先,《條例》第十條規定重點管理區內個人養犬,每戶只準飼養1只。南寧市城區范圍都屬于重點區域,所以她養狗數量嚴重超標。《條例》第十八條還規定:準養的犬只繁殖幼犬的,養犬人應當自幼犬出生之日起90日內,將超過限養數量的犬只轉讓他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救助場所。超過時限的,不僅要沒收養犬,注銷養犬登記證,并且3年內不得養犬。
常見問題三:養狗管理不當
今年領到第一張養狗擾民整改通知書的這個居民,就是沒有將狗飼養在自己的住所內,而是養在樓下的公共區域,像這樣類似養狗管理不當的情況,在南寧市還有不少。許多市民都喜歡在南湖公園、新民立交橋下遛狗,即使像金毛、哈士奇這樣的大型犬,也都沒有用狗繩或者狗鏈進行牽引。不少狗的主人說,狗經過嚴格訓練,絕不會咬人。而且他們也都隨身帶著清潔袋,會及時對狗的排泄物進行清理,能夠保證環境衛生。
解析:雖然市民已經有了文明養犬意識,但還是違反了相關條例。《南寧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不能攜犬進入公園、城市廣場、公共綠地、風景名勝區。第二十八條也專門強調攜犬出門時,小型犬只用長度不超過2米的犬繩、犬鏈牽引;大型犬只用長度不超過1.5米的犬繩、犬鏈牽引。